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程序,适用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