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销售单位购买;

(三)通过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以下称文物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