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第四章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发展改革、数据、地方金融等部门应当完善本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深化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应用,支持金融机构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