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蒙古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九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在蒙古语言文字和藏语言文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