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蒙古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本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1990年5月12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蒙古族藏族语文工作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