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用人自主权等其他合法权益以及企业经营者的人身权、财产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