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教育活动以及相关的管理和保障等促进工作,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校外实践教育,是指学校根据培养目标,以提升道德素养、学习素养、体育素养、美育素养、劳动素养为主要内容,组织本校学生在校外通过参观体验、实践探究等多种形式开展的实践教育活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