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老城科技园区促进条例第九条有效老城科技园区应当加强路网、电网、光网、气网、水网、生产和生活配套服务等基础设施的整体规划和同步建设,完善科研、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