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献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和与献血相关的采血、供血、临床用血及其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