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会展业与商贸、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联动发展,推进集餐饮零售、特色休闲、文娱健身等业态的特色商圈建设,发展特色会展休闲度假区,扩大会展业溢出带动效应。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