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会展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发展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会展业与商贸、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联动发展,推进集餐饮零售、特色休闲、文娱健身等业态的特色商圈建设,发展特色会展休闲度假区,扩大会展业溢出带动效应。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