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立法活动,完善地方立法程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