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行政等部门按照要求开展联合检查时,应当依法对黑土地数量、质量、生态以及资金投入和使用效果、保护激励政策、农业投入品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