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提出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

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