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未标注

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部分)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