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和分析,强化风险防范、预警工作。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