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应当支持推动发展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健全志愿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进入老龄后,根据其志愿服务时长和记录,优先、优惠享受政府和志愿服务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制度。

鼓励老年人发挥优势和特长,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参与社会公益等活动。

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