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养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引导支持市场主体发挥作用,扩大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与健康、文化、旅游、物业、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