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组织开展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煤矸石综合利用。

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