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五章 奖惩第五十一条有效河道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河道监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