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负责青年职业见习的组织实施,加强青年职业见习信息库建设,完善青年职业见习信息发布、岗位供需双方对接等相关制度;开设青年职业见习服务窗口,提供劳动事务代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