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需要,在职工中开展技能培训、技术竞赛和技术革新等活动,提高职工的科学素质和自我发展与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