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依法处理串通投标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