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废止

江西武夷山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科学技术、公安等有关部门和海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江西武夷山保护区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

江西武夷山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江西武夷山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