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三章 碘盐的供应第十八条有效经营碘盐批发业务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由省盐业主管机构审批,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