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已修改依法设立的木材检查站,可以查验途经本站的林木种子,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