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有效上级煤炭管理部门依法对下级煤炭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有权纠正下级煤炭管理部门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