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对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