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林业、科技等部门应当支持相关科研、教学、生产单位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学研究,引进、推广和应用先进实用技术。相关科技计划应当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领域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技水平。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