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三章 检疫第二十二条有效从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省林业防治机构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省林业防治机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