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重要的原产或者特有的具有重大价值潜力的野生生物遗传资源、农业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进行开发研究和可持续利用。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