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条

有效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修改、废止的情况,或者本市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的情况,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建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对部分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废止。

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