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二节 业主委员会第三十六条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条件。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应当审查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省规定条件的,不得列入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