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推进家庭教育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