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城市公园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其体量、外形、高度、色彩应当与公园景观、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得损害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2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