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有效消防救援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