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一百零六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一百零五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