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第五十五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对报送备案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进行主动审查,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专项审查。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5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