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与立法计划第十条有效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5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