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已修改旅游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破坏旅游资源、损坏旅游服务设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