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采石取土的管理,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