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