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四章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第四十六条有效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报其执业登记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并组织相关应急演练。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