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文化教育权益第十七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妇女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