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有效

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表决稿。

表决稿以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法规解释同法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