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第五节 其他规定第五十三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规,应当在表决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常务委员会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报请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提交书面报告、法规文本及其说明和有关资料。准备和报送工作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