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权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性法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地方性法规规定的。

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