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第二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十三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规草案送交代表,并可以适时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征求代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