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天目山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应当坚持严格保护、统一规划、科学利用、多方参与、永续发展的原则,并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