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