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环境第三十九条有效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统筹管理、统一标准、集约建设、依法应用、安全可控的原则,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管理平台,完善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机制,规范政务数据管理。其他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分级分类规则,制定本部门政务数据开放清单,做好政务数据开放工作,并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推进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事业单位数据开放应用。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